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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构所党委中心组召开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

来源: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2018年11月19日 字体大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科院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研究所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18日,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党委中心组召开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福建物构所相关负责人、中层干部、党总支(支部)书记等参加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黄艺东主持。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荣良作“知行合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报告,解读了新修订《条例》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主要精神和要求,并重点结合《条例》中对从重或者加重、“七个有之”和违规违纪典型行为等处分规定,通报了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查处的和中科院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同时,结合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工作实际,对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报告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制度笼子,海西院纪监审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和全院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科研业务开展到哪里监管防控的“篱笆”就修到哪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积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氛围。 

  黄艺东传达学习了《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所长曹荣在交流发言中建议各总支、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和中科院警示教育大会的精神,要求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文化生态,为顺利推进海西创新研究院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福建学院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