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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研究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筹) 2018年10月30日 字体大小[  ]

  1022日,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筹)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科院关于集中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的工作部署。西北研究院党委委员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副院长谢铭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科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谢铭作了题为《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导学报告,围绕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核心要义、基本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和与会人员进行了研学探讨。纪委副书记王进东结合工作实际作了重点发言,西北研究院院长王涛做了总结发言。西北研究院党委强调各部门、各党支部(总支)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科院《通知》要求,学深弄懂悟透新《条例》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新《条例》丰富内涵,使自觉遵守新《条例》严格要求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会议传达了中科院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强调了《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通报了典型违纪案例。西北研究院党委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内容上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联系实际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密切结合;二是与联系实际进一步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科院实施办法要求密切结合;三是与甘肃省落实肃清王三运、虞海燕等流毒,加强政治生态治理相结合;四是与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用自身问题不足引以为戒教育相结合。同时工作方法上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党委组织与支部活动统分结合;二是党委与纪委密切配合;三是借鉴案例与自我查改问题有机结合;四是健全制度规范与严格流程管理紧密结合;五是集中进行警示教育与进一步加强正面引导常态化相结合;六是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与大力促进科技创新有机结合。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