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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能源所召开“三公”经费审计情况通报会

来源: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2018年06月28日 字体大小[  ]
   627日,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召开“三公”经费审计情况通报会。青岛能源所部门负责人,研究组负责人及财务助理,财务、纪监审部门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
  中科院沈阳分院监察审计室“三公”经费审计组组长李彩梅对此次审计情况作了通报,对发现的六类问题共性案例和违反的制度依据进行了讲解,对研究所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审核监督等提出了建议。 

  党委书记、副所长彭辉表示,各部门、研究组对于“三公”经费支出与管理,第一要高度重视,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不能有麻痹松懈思想,要有刚性约束,违反政策制度的事情坚决不能做;第二要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使用“三公”经费,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在全所范围内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要加强内控,首先要做好制度建设,对于不合理的制度抓紧时间修订。财务资产处要强化日常审核,监察审计做好抽样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最后强调,各部门、研究组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在全所形成良好氛围。

  此次审计是沈阳分院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研究所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三项费用支出及管理情况开展的专项审计。现场审计时间为6月25日至27日,审计组审阅了财务凭证,就有关情况和问题与财务资产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等作了询问调查,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解释说明。审计组在查找问题同时,还分析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促使积极整改,解决并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