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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化物所学习贯彻中科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18年05月10日 字体大小[  ]

  5月9日上午,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科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兰州化物所及其实验室(中心)、课题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兰州化物所纪委书记、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长春传达了中科院科研诚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新发布的《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的主要内容。他说,党的十九大对诚信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科研失信事件做出批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为科研单位开展诚信建设提供了规范和指导。研究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相关精神,积极落实中科院具体工作部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环境。

  兰州化物所所长、党委书记王齐华就进一步加强研究所科研诚信建设、维护健康科研生态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学习对标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和院科研诚信工作会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强化工作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开展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加强对新入所职工和研究生的科研诚信教育与相关规范的培训。三是要坚持预防和惩治并举、自律和监督并重,认真落实《兰州化物所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暂行)》,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教育引导全所职工、研究生更加自觉地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会议现场